|
|
| □ 支持者:是该管管那些不自觉的 |
| ·郑州“公交条例”的惩戒意义 |
| 那些拒不让座的乘客如果通过“公交条例”能够认识到,他们的行为不仅为社会道德所不容,就连法律规范都不允许,从而自觉改变自己。如此,也许还未来得及开出第一张罚单,我们期盼的效果就已经达到 |
| ·“让座规定”:将道德付诸法律未尝不可 |
| 道德和与之相符的法律合作,其实是一种巨大的社会力量。以法律的形式来保障道德的实现也未尝不是一种方法,毕竟法律有道德底线,道德是法律的升华的说法 | |
| □ 反对者:强制让座是个“馊”主意 |
| ·止恶可以强制,为善不可强求 |
| 强制让座,不合理性显而易见。我注意到批评者一个有力的根据是:道德是一种心灵的契约,不能强制,只能靠人们自觉遵守。的确,从道德伦理角度讲,强制让座恐怕不会取得良好的效果。因为强制,让座者或许体验不到高尚,受益者或许不再懂得感恩。 |
| ·郑州“罚款让座”,无聊的一纸空文 |
| 即使这一“规定”得以实施,请问谁来执行?乘务员?显然乘务员是不能代替执法者。如果按照法律来界定别人是否让座,在执行过程中也有难度,满车乘客都坐着位 置,上来一老人,有座者都不让座,应该处罚谁? |
|
| □ 网友评论: |
| ·逼人让座能提高文明程度?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