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部门难监管 网店征税成“灰色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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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部门难监管 网店征税成“灰色地带”
  足不出户,又便宜方便的网上购物方式正日益受到人们的青睐,“网上开店”也成为众多商家时兴的营销方式。可记者调查发现,大部分“网店”在交易的时候并不提供发票,税务部门很难搜集交易信息,网店征税成了“灰色地带”。

  消费者:

  只图便宜不要发票


  山东财政学院的小吴最近迷上了网上购物。“一个星期前,我在淘宝网上买了件利物浦队的球衣,比专卖店便宜20多块钱。在专卖店里,打折之后也得80多块,而网上一口价才50块钱,加上邮费才65块,便宜不少呢。并且还是送货上门,省事!”

  在一家网上手机店记者发现,这里的报价比商场里的报价普遍低15%以上,一些品牌的手机网上价甚至比商场报价低30%。加上邮寄费用,还是比商场价格便宜不少。

  记者采访了十几位经常在网上购物的市民发现,除了购买手机、电脑等贵重物品,几乎没有人要发票。

  网店店主:

  很少交税

  22日,记者对淘宝网上13家济南网店进行了调查采访,发现几乎没有网店主动向税务部门交税。一个网名为“地狱之子”的人,在赛博数码广场开有一家诺基亚手机实体店,同时也在淘宝网上开了家网店。他说:“一般,在网上买比在店里买便宜50-100块钱,有的款式可以再便宜!”记者询问开不开发票,他说:“可以开,不过价格得涨4%,这部分钱是税款。”

  一位名字叫做“山村老爹”的店主对记者说,网上的东西之所以便宜这么多,一是免去了开店的房租人员成本,再就是少交了不少税。

  网店征税

  面临法律空白


  税务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网上开店与开实体店是一样的,都应该根据税法,交纳相应税款。目前,税务部门主要采用的是“以票控税”,所以在进行网络交易的时候,要尽可能索要发票,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减少税款流失。

  山东财政学院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的潘明星教授介绍,无纸化、数字化的网络交易中,很难寻找买卖双方的交易凭证,这给税务人员搜集相关信息带来了很大困难,网上交易的征税问题目前仍然是现行税法的空白。

  潘教授告诉记者,按照我国现行税收法律,不管通过何种形式,只要发生了交易行为,就应纳税。虽然网上没有实体店铺,但双方在买卖的过程中已经发生了实际交易行为,也就应该依法纳税。“网络交易只是变换了交易方式,但双方商品交易的本质没有变,所以,网店无疑是应该纳税的。”潘教授说。
编辑:潘琳 来源:齐鲁晚报 更多精彩在首页,更多精彩在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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