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血的教训 反恐报道中新闻管制与媒体自律 | | | | 2004-10-28 14:54:00 人民网 | |
随着全球范围内恐怖活动与反恐怖行动的不断升级,在处置恐怖事件中,政府如何加强新闻管制?媒体如何自律?这些都成为不可回避的新问题。前不久爆发的别斯兰人质事件,震惊俄罗斯,震惊全世界。人们在反思解救人质军事行动的成败时,也在反思媒体反恐行动报道的得失。
血的教训
2004年9月1日, 20名车臣武装恐怖分子,突然闯入事先密谋准备好炸药和武器的别斯兰中学,将参加开学典礼的1000多名学生、家长和教师劫为人质,其中一半为儿童。
此后相持的50多个小时里,为数众多的驻俄罗斯国际媒体人员,争先恐后地前往报道这一重大事件。
9月3日13时,俄特种部队在武装恐怖分子的同意下,收拾被恐怖分子打死的人质尸体,恐怖分子引爆炸弹,双方发生激战,部分人质在混乱中逃离现场或被特种部队解救。13名武装恐怖分子混入人质队伍逃离,被全部击毙或捉获。
事后,俄罗斯官方通过媒体公布,在这场劫持人质的恐怖事件中,有326人死亡。俄罗斯特种部队有十多人在解救人质的战斗中牺牲。
对别斯兰人质事件,全球媒体给予了莫大关注,现场的一些媒体记者表现了奋不顾身精神,克服种种困难,进行全方位和多手段的报道。
从俄罗斯特种部队包围现场,一直到后来学校发生炸弹爆炸,以及与恐怖分子发生激战、最后解救人质的数个阶段,全世界的舆论受众通过各国媒体的报道,目睹了解救人质的激烈场面,一时形成了声讨恐怖分子和同情被害人质的强大舆论声浪,这是别斯兰人质报道的主流和可取之处。
然而,人们在总结俄罗斯解救人质沉痛教训的时候,很快发现全球媒体在这一事件报道中,存在以下极为沉痛的教训:
——报道现场失控。
由于事发突然和准备不足,人质现场最初没有实行必要的新闻管制,许多媒体记者争抢新闻,各自大显神通,为争抢新闻,有的甚至不择手段,不仅曾发生受伤现象,而且个别的还影响了解救人质的行动。
——报道内容失控。
一些媒体随意将特种部队指挥部位置、装甲车位置、有关人员位置等内容,向外界传播,使外围匪徒的同伙轻意获取,策划者在一定程度上达到了信息透明的程度,解救行动陷于被动。
——机密信息失控。
一家媒体无意透露了北奥塞梯议长马姆苏罗夫11岁的儿子和15岁的女儿在人质当中的消息,被恐怖分子以此向人质解救指挥部重要成员之一的马姆苏罗夫进行威胁和恫吓。
——细节报道失控。
在类似的解救人质事件中,一些细节并非可以无限制报道,一些媒体在报道中,过细展现了特种部队的作战过程和方式、方法,以及经验和教训,其他恐怖分子甚至完全可以将其作为观摩资料。
——血腥场面报道失控。
对于众多舆论受众,一些血腥和恐怖的场面,对广大青少年的心理造成难以弥合的伤害,类似报道无意扩大和扩散了极端恐怖活动对人心理的毁伤,别斯兰恐怖事件后,一些当事的青少年寻求自杀,便是血腥恐怖对其心理伤害的结果。
难怪有人说,有关恐怖事件的报道既可以成为动员全社会反恐的学校,也可以成为潜在恐怖分子见习的学校。其关键在于媒体如何掌握其中的度。
被误解的职业精神和丢失的社会责任
在别斯兰恐怖事件的报道中,媒体及从业人员应吸取什么教训?这是值得人们沉思的,人们应该从正确理解新闻职业精神和社会责任方面寻找答案。
多年来,人们对新闻从业人员的职业精神有严重的误解,对应有的社会责任有所忽视,商业化使新闻从业者的敬业精神发生了事实上的严重扭曲。人们应该看到,新闻行业是特殊的行业,对职业的纯粹热爱,不等于对社会和人类的热爱。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强调新闻人员的敬业精神,有的往往出于“争夺眼球”的目的,其根本目的仅仅是为了提高收视率、阅读率、收听率、点击率。其实,影响力是一个中性的概念,有正面的影响力,也有负面的影响力,不可将此混为一谈。
片面强调影响力,有时是受经济利益驱动,为了利润和金钱。作为精神和文化产品的生产部门,传播媒体虽然是市场经济的一员,但是,与工业、农业、服务业等产业有明显区别。作为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行业,媒体不能仅仅强调追求利润的职业精神、敬业精神。对媒体及从业人员来说,仅仅为了经济效益和个人名声的敬业精神,说穿了是“敬钱精神”“敬名精神”。
多年来,由于这种被扭曲的敬业精神作祟,一些媒体及从业人员在面临重大事件时,往往唯恐天下不乱。于是,好事不是新闻,坏事才是新闻,大坏事才是大新闻,杀人、放火、强奸、抢劫往往成为某些媒体一味追求的新闻焦点。
传播媒体的社会责任,追求的是以人为本的精神,追求的是社会的道义和社会的正义。人们应该承认与媒体的商业性质经常存在矛盾或冲突,需要经常调整。在新闻传播中,决不能迎合低级趣味,决不能仅仅追求让受众先睹为快、先知为快、先闻为快。
试想,作为一个具有社会责任的新闻从员人员,面对类似别斯兰人质事件,其首要责任是什么呢?或者说,面对眼前恐怖分子随时杀害人质的血淋淋的现实,在场的新闻记者首先要做的是什么呢?毋庸置疑,一切为了解救人质,一切服从解救人质,而不是为了媒体的收视率、阅读率、收听率和点击率。
有社会责任感的新闻从业人员,面对此类报道,应首先想到,哪些报道对解救人质有利,哪些无利,哪些有害。不能将类似“千载难逢”的杀人事件,当作自己一举成名的阶梯,尽管乘如此“千载难逢”的阶梯一夜成名的新闻从业者芸芸,尽管这样的事件今后还会发生。
在俄罗斯别斯兰解救人质事件的报道中,一位活跃的电视记者被人称为英雄,其实,这是新闻界的莫大悲哀。作为在场的新闻记者,面对326名死难者,面对那些失去孩子的家人,谁能坦然接受这一“英雄”称号呢?
在恐怖事件报道中,新闻媒体应吸取的教训,早在莫斯科轴承厂文化宫人质事件中就存在了。当时,有媒体在电视报道中透露了剧院的秘密通道,恐怖分子通过电视画面轻易获得了这一重要情报,很快在秘密通道中布设地雷,俄特种部队因此不得不改变行动计划。然而,人们没有想到,几年前媒体的这一血的教训,如今又一次发生了,仅此还不值得所有的新闻媒体深刻反省吗? 由此可见,新闻从业人员讲敬业精神的同时,不能丢失应尽的社会责任,那种仅仅为了媒体效益的敬业精神,是社会主义新闻工作者不能提倡的,相反,应该时刻将社会责任感、道义感、正义感放在首位。在两者发生矛盾和冲突时,应该坚持后者,而不是前者。
反恐呼唤新闻管制和媒体自律
别斯兰人质事件发生后,一些新闻界人士认为,此次事件虽然发生在俄罗斯,但是,类似的恐怖事件具有深刻的国际背景,作为受恐怖组织和恐怖分子威胁的中国,对此决不能掉以轻心。别斯兰的教训尤其值得人们认真吸取。
在当今世界,恐怖活动和反恐怖活动都已成为战争行动。因此,反恐行动的报道,应列入战争报道行列,政府应参照战时新闻管制方法来对待。
战时新闻管制起于西方国家,几十年来,经过不断改进,日趋完善和成熟。我国在未来的战争,以及反恐怖军事行动中,应该努力研究和借鉴这些成功的经验,创造出具有中国特色的新闻管制政策,避免别斯兰的悲剧在中国发生。何况,这并非遥远的事情,因为,国际恐怖主义组织和恐怖分子早已试图叩响中国的安全大门。
在实行战时新闻管制方面,中国有许多事情需要立即着手去做。比如:尽快建立新闻管制机构、制定新闻管制条例、研究紧急状态下的新闻报道规定等。其中,对具有特殊性的恐怖事件、解救人质事件以及其他重大刑事事件,是否全部需要现场直播?必要的现场直播怎样组织进行?哪些内容不容许报道?哪些内容应该报道等?需要做出具体而详细的规定,使传播媒体做到有章可循。
战时新闻管制的根本目的是一切保证战争的胜利,或军事行动的成功。新闻管制中,需有政府或军方派出新闻官员全面负责现场的新闻报道,要有指定的专业人员陪同,主要采取新闻发布、新闻阻断、新闻约束、集体采访、稿件审查等办法。对违反战时新闻管制者,新闻管制国家或部门,有权对传播媒体及从业人员采取相应措施。
保守军事机密和作战行动机密是战时新闻管制的一项内容,一些国家的新闻管制明确规定,涉及部队的人数、装备、打击目标、打击效果等,在战争或战斗进行中是严格禁止报道的。有的甚至规定,战斗中不允许记者使用各种通讯工具,更不允许随意进行现场实况转播等。
这些规定,在反恐行动中应予以适当参考。有关管理部门应向媒体印发战时新闻管制规定,平时对媒体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参考国外经验,还可与有关媒体签订必要的协议,共同监督和遵守。
在反恐和反劫持人质中,一些媒体进行现场事件报道,有的虽然收到好的收视效果,但是,也明显存在问题。比如:有的电视现场报道,像别斯兰中的电视现场报道一样,将反恐和反劫持方的许多情况暴露在光天化日下,给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了条件;有的造成交通堵塞和群众围观,给解救行动造成障碍。
对传播媒体来说,在恐怖事件报道中,除自觉遵守有关新闻管制的规定外,还需要自觉树立应有的社会责任感,在新闻报道内容的选择方面严格自律。比如,在别斯兰人质事件中,一些媒体采取日记、目击等形式,过多报道被劫持少年儿童在恐怖分子恐吓和蹂躏下的惊悚之情和血淋淋的场面,便有一定的副作用。
其实,这些报道并非一律不能报道,而在于达到何种目的。媒体此类报道的目的在于揭露恐怖分子的罪恶,认清恐怖主义活动对人类安全的威胁,共同制止恐怖主义行为,而决不是仅仅为满足受众的猎奇心理。如果那样,类似的解救人质事件的现场直播,有可能被少数人当作具有刺激性的血淋淋的游戏,违背了人性化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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